南韩:网民的意见 ≠ 公民的意见

随着南韩人在阿富汗遭绑未获释的情况持续,在主流媒体及网民(netizens)之间对待相关议题也有了分歧。网民抱怨他们的意见不被视为是公民的意见。

Minoci写道:

关于阿富汗的人质挟持议题上,存在着二种意见。一种是“公民”所表示的“天使意见”(angelic opinion),是他们所持有的惯例修辞,并为大部份媒体所谈论;另一种是被认为像我一样狂妄的网民的恶魔意见(demonic opinion)。我认为,这种相反的态度和观点是暴力和野蛮的。

大部份主流媒体惯例性地假定和形构,公民如何的对这些成为人质的同胞感到担忧…

至少,网民的意见应该被视为代表公民的意见之一,公民意见和网民意见不应该被区隔。但网民被主流媒体描述成少数的“反基督教者”(anti-Christians)。

网民的意见是不是公民的意见的问题也引发了更多对于如何处理网民意见的辩论。

离线的示威或罢工“比较”重要,线上表达意见并不是同等的重要。这样的看法引起区隔线上和离线。我不认为一群人在街上,大声说话,然后上电视或大众传媒,才是有影响力的…

和大部份人一样,我的意见和坚持在线上和离线时都是相同的。不管是不是相同的意见,如果我在线上说就是网民的意见,如果在离线时说,就被视为公民的 意见。这个国家分成线上和离线了吗?看起来线上被当成另一个世界。如果真是这样,我们,现在这个世代,想要大声说线上和离线不是相对的关系(vs. relations),而是并存的关系(and. relations)。

我主要的论点是,“网民”和“公民”是相同的。“网民的意见”是“公民的意见”。所以,“不适当的意见/写作”,不只有存在“线上”,也存在于“离线”。

Yong 附和:

确切地说,网民是连上网路的公民。这意味着连上网路的基督徒也包括在内,批评网民的记者也包括在内。

不使用网路而依靠大众传媒获得资讯的人们正在接近事实吗?

或者说,从线上和离线得到资讯比较接近事实?

就在几年前,我看了主要媒体和主要入口网站的新闻。我参与了网路上的讨论群组,进而察觉到有多少从主要媒体上得知认为真实的资讯是被扭曲的。

当然,我从某些我从网路使用者那里得来的资讯不尽然是可信的。我们应该要分类那些是合理和适当的…

网民的年龄被视为这个辩论的重要议题:

我也认为网民是公民。

问题出在主要有影响力的网民是10几岁和20出头的年轻人。

那些20好几以上有经济力量和社会经验的人,他们不坦白的说出意见。

即便那些人有敞开心胸去接受其他人的意见,但他们还是受够了一些人只热中于自己的意见。如果网路上的对话不像人们面对面交谈,那么网民就是网民,而不是公民。

网民的意见不被视为意见,如同这个论点:

主动参与网路的使用者大部份是10几岁到30几岁。网路的讨论室只是给某些每天使用它的人。特别是,这个讨论室满是青少年,而某些是20出头的年轻人。

听到“来自这种讨论室的意见是公民的意见,而大众传媒掩盖公民的意见”这种说法很可笑。

我的看法是,网民只是一个团体。

只要网路使用者等同于年轻世代的看法不改变,网民的意见似乎就不会被严肃地看待,如同下面我们所看到的看法:

试想:

网民的意见怎么可以成为公民的意见?

网路的主要使用者年龄主要分布在10几岁到30几岁。

媒体或许只有单面向的报导,但他们也试图去调查一些基督教分支教会的贪污。

但为什么媒体对批判性的意见置之不理?

首先,网民的意见不是大部份公民所持有的意见,且如果媒体处理这些网路意见,将会引发宗教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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