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税赋与数位权力阿根廷:税赋与数位权力

阿根廷國會議員Claudio Morgado先前提出新法案名為「音樂新法」,其中第21條載明:

未來將創設文化發展基金,由國家音樂協會、國家電影暨影音藝術協會、國會戲劇協會共同組成另一單位管理,亦將向可儲存、記錄或重製音樂與影像之產品課徵直接稅,做為該基金之財源。

許多阿根廷部落格很快便開始討論此事,這項提案與西班牙現行法規類似,只要可儲存或複寫內容的媒介,均需繳交部分費用予著作權持有人做為「補貼」,本案理論是為對抗盜版,以及捍衛音樂家、唱片業等擁有版權者的收入損失,不過Mariano Amartino在自己的部落格Denken Uber中,卻有不同的見解[西班牙文]:

我很歡迎這個用法律保障盜版的構想,因為若我繳納此項直接稅,以「補貼」著作權持有人在作品重製蒙受的損失,既然我已補貼他們,今後我便有權重製他們的作品。

Fabio.com.ar[西班牙文]網站的Fabio Baccaglioni,便做了一個頁面No al canon[西班牙文],專門討論此事,整理眾多相關倶源,包括在部落格及報紙裡的有關文章及訊息清單。由於此事在網路上引發眾多批評聲浪,提案的國會議員Morgado舉辦會議,邀請眾多部落客與記者與會,根據La Propaladora的Vanina Berghalla[西班牙文]指出,會中「議員澄清,他也反對因課稅導致數位產品價格提高」,也表示這項追加提案之所以出現,是聽從獨立音樂人聯盟的建議,希望資助「音樂機構」。Mariano AmartinoFabio Baccaglioni亦 整理會中情況。後來第21條毫無理由便消失於草案中,但Amartino表示,相關討論並未因此沉寂,且國內擁有著作權的多個組織亦強調,在未來其他新法 中,仍將推動加入類似條文,目前看來,此事在阿根廷已暫告休止。這並不是件小事,在阿根廷,硬體設備與資訊儲存裝置價格都很昂貴,若增加課稅,成本勢必再 度提高,而維持唱片產業與著作權持有者運作的責任,也等於要整個社會共同承擔,音樂產業的情況尤其值得注意,他們面對網路興起,因為決策錯誤而成為受害 者,可是非但沒有因此了解錯誤或體認時代變遷,反而要犧牲購買數位產品的消費者,只為維持既有模式,各位若想更深入了解此項議題,No al Canon[西班牙文]網站上有諸多連結。

校對:dream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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