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朝野两大政党最近分别推出两项法案,自民党与民主党所提出的内容,目的都是为了立法避免互联网内容「有害」18岁以下的青少年,此事在日本博客间这几天引起极热烈讨论[日文]。
自民党众议员高市早苗于3月19日向政府递交一项法案,要求立法「避免年轻人浏览互联网上有害信息」,以维护「年轻人的健全教养」;几天后的4月2日,民主党高井美穗也呈交一份法案,希望创造「孩童能安全使用互联网」的环境,博客指出,两项法案都比去年底通过的法律更加严格,当时的立法是强制为未成年者的手机过滤信息,但除了《朝日新闻》有一篇报导,此事似乎完全未获主流媒体注意。
在两项法案推出之前,日本对互联网规范已愈来愈多,但博客认为相较于过去立法,此次两名众议员的法案管制更加深入,Osakana Blog的未识鱼指出[日文]:
三月中旬至下旬间,一项新法案企图防堵18岁以下者接触到互联网「有害信息」,《朝日新闻》的报导对此稍有介绍,但除此之外,主流媒体上看不到任何讯息,或者说,平面媒体人士完全未意识到这项法案的危险,也有可能是他们明知道这项法案极危险,却假装毫无所悉。
他之后回顾过去一个月的发展:
1. 自民党高市早苗议员提出法案细项,指「法案希望避免年轻人浏览互联网上有害信息,以维护年轻人的健全教养」(此为全球之声依据法案自译,非议员提供),内容相当完整,池田信夫教授表示,警政单位显然在背后拟定法案,且法案也有许多警政单位参与的迹象(网吧法案第12条)。
2. 民主党众议员高井美穗亦提出「一项法案,要改善互联网环境,让孩童可安全使用」(若各位翻阅「国会议员要览」,其中列出两位议员的国会联络电话,可以发现两人办公室恰好的两隔壁)。
3. 两项法案都是为了彻底过滤互联网「有害」信息,让年轻人无法接触到,避免「与性相关的价值受到有害影响」,或是「造成严重心理创伤」。
4. 两项法案选在众议院如此混乱时刻提出,(自民党众议员也表示)自民党版法案可能会快速通过。
他指出法案最令人担心之处包括:
1. 内阁成立的「青少年健全育成推进委员会」最多只有五名委员,将负责制定互联网内容是否有害的评量标准,外界几乎不可能对这套标准提出异议。(第19条至第31条)
2. 未来若网站内容达上述标准之「有害」条件,负责人必须对整个互联网实施会员制,使青少年无法直接浏览相关内容,或是在网站上装设过滤软件。(第3条第1项)
3. 所有互联网服务与应用服务提供商都必须删除有害内容、暂停有害服务,若违法将处罚款,将互联网内容移除。(第3条)
4. 个人电脑与移动电话制造商必须在产品上,强制安全符合国家标准的过滤软件或过滤装置。(第5条与第8条)
池田信夫教授向来强烈批评政府对互联网的规范,他在一篇于3月3日发篇的文章[日文]提到(还有一篇英文文章):
首先,「对青少年有害讯息」的定义很广,条文中有许多模糊字眼如「有些东西造成…」,以及「有些东西对…形成危险」,都等于扩大「青少年健全育成推进委员会」的裁量权。
最大问题在于第9条与第10条的行政处分,以及第51条的罚则,移动电话产业早已自行在产品上装设过滤机制,且少数业者便已寡占市场,根本不需要政府干预;全国有超过2000家互联网服务供货商,政府根本不可能监督所有厂商并一一发出纠正令,未来政府对互联网服务供货商很可能出现「杀鸡儆猴」现象。
池田教授所提到的自民党法案条文如下:
第9条(纠正令):主管之阁员有权向互联网服务供货商发出纠正令。
第10条(现场检查):主管之阁员可进入互联网服务供货商的营业场所,检查营运情况、文件与其他物品。
第51条(罚则):违反第9条与第13条事项者,将处以6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或100万日圆以下罚款。
还有许多博客也在讨论这两项法案,博客essa担心有些「边缘」孩童依赖互联网联络与寻求援助,法案不知道会造成什么影响,并嘲讽地说:「如果不懂得选好的政治人物,根本不可能保护孩子[日文]」;博客ratio-rational-irrational也担心将「同性恋关系」列为「有害内容」[日文;社会网站Rambling上的namekawa01也想问[日文],若新法案生效实施后,政局是否要回到「新的1955年体制」;OhmyNews Japan从高巿议员的发言中,整理自民党版法案的内容[日文],CNET则提供自民党版与民主党版法案的内容整理[日文]。
校对:Portn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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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館戰爭?
或者說網吧戰爭?
天朝可以出口這方面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