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国籍法修正案

分别被归案在2003年与2005年的一起事件,以拥有日本籍父亲与菲律宾籍母亲的非婚生十位孩童为主角。在六月四日,最高法院宣布了国籍法违宪的相关判决。国籍法该条违反了日本宪法的第十四条-人民被赋予平等的权利。根据这项宪法条文,在日籍父亲与外籍母亲的婚姻里诞生的小孩,无庸置疑的是日本的公民。在六月四日的判决之前,如果是非婚生子,在孩子出生前,则只会依照其父亲的籍贯判定这个小孩为日本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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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Inflorescencia在她的博客里,借着使用图片,将宪法还有其修订版的修订过程详列出来。

十一月十八日,在最高法院的历史性裁决后,众议院通过一项修改国籍法第三条的法案(日文)。尽管这项法案预期在十一月三十日由众议院议员们通过立法,但已经招致许多反对的声浪

为了回应这些抗议的声音,Hideo Ogura在其博客 la_causette撰文一篇为:「反对国籍法第三条第一项修正案的行为,是白费力气」。在文中他提及过去那些反对最高法院判决及其后的修法的网络民族主义活动。

同样的,最近有一群人以网络为中心反对最高法院的违宪判决及其后的国籍法修正案。但在我看来,这仅是白费力气而已。这个社会,在即使他们成功的阻止这项修正案后,也不会成为他们理想中的样子。

也就是说,即使国籍法修正案被阻挡下来,也只是会造成法务局的麻烦而已。假设在有着这样的反对运动、右派国会议员也大施压力,让法务局因此拒绝给予日本公民权给类似情况的孩子,对于孩子的父母及法务局还有法院来说,也都只是无意义的人员与金钱上的浪费(而且,下级法院也不太可能去抵触(日文) 最高法院对于宪法的解释)。 我对于那些只因为有着「恐外人症候群」而从事多余工作又自称为「爱国者」的人,感到十分的困扰。

校对:Portn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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