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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性别认同与法律赔偿差异

类别: Japan 日本, Ethnicity & Race, Gay Rights (LGBT), Women & Gender

[本文英文版原载于2009年2月18日]

[除另标示,本文连结皆为日文]

日本冈山地方法院已判决 [1],一名跨性别男性在车祸后计算损害赔偿时,需以成年男性的平均薪资为基准,原告在户籍记录 [2][中文]内为女性,被告据此认为应以成年女性的平均薪资来计算赔偿金,法官以原告以改用一般男性姓名,并定期施打睾丸素为由,做出上述裁决。

Aoisora002 [3]不确定他人如何看待此事:

这显然是个历史性的判例,因为法官着重于日常实际生活情况,而非户籍记录,若各位仔细想想,这个逻辑很明显,原告的生活像个男人,薪水也和男性一样,当然他该依据男性所得获赔,这项判决起初看来理所当然,但我忍不住会怀疑这是否能成为判例。

Dorami [4]从偏见角度观察这则新闻:

性/别相关议题在日本是禁忌,不会受到媒体或教育机构太多重视(性别认同与性认同是两回事),例如民众很难接受同性恋(=坏 人),但人们不会公开说出口,这种环境便会衍生出偏见,过去两三年来,我们开始在电视节目里看到许多快乐的男同志,这对日本或许是件好事,虽然美国部分地 区仍有强烈偏见,但情况已大幅改变,让黑人都能当选总统,若未来出现同性恋总统,也不太令人意外,我怀疑日本能否朝这个方向迈进,毕竟政治结构可能是个很 大的障碍。

Hino在该篇文章下留言:

但相反的情况不可能发生,跨性别女子不会以女性身份而要求减少赔偿金,如果真会发生,就是男女完全平等了。

Kyoko [5]也在博客里提到电视趋势 [6]

「性别认同障碍」一词愈来愈普遍,随着女性化的男同志热潮,电视节目里也开始有许多男性穿着女装出现,不过我不清楚他们是真是假…

她还提到:

这位原告得承受车祸后遗症,实在很可怜,但我猜他对自己感到很骄傲,也很高兴社会以男性身份接受他。

在「生命的价值 [7]」这则文章中,Hiro则质疑整个制度:

简而言之,若是以女性平均薪资为计算基准,他得到的赔偿金会少很多,虽然潜在问题在于女性所得少于男性,这个案例再度证实,现实情况对判决的影响比正义更重要,若这位男性是医师或律师,他的赔偿金会更多,但他若是尼特族 [8][中文]或飞特族 [9][中文],赔偿金就会变少,当一个社会如此明确地依据个人差异决定生命价值,实在很可怕。

校对:Soup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