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多黎各:关于家暴的争议裁决

波多黎各最高法院最近维持初级法庭原判,认为外遇关系暴力受害者不受第54号家暴法保护,裁决法官Erick Kolthoff Caraballo是由主张波多黎各成为美国一州的首长Luis Fortuño提名,他认为该法是为保护家庭完整,故通奸关系不在该法范畴之内;不过女性主义者主张,该法精神是要保护所有受到亲密关系暴力的受害人。

女性主义联盟Movimiento Amplio de Mujeres de Puerto Rico发出声明稿谴责这项决议:

第54号法理应消灭所有伴侣关系里的暴力,不该排除与第三者的关系,今日最高法院判决违背法律基础,对该法适用性解读造成错误与扭曲。

法学教授Érika Fontánez Torres在Poder, Espacio y Ambiente博客反对此事,认为这是争取平等路途的一大退步

这种不平等待遇烙印在女性身上,如同一场悲剧,因为难以置信,故难以评论此事,人们原以为某些事务、构想与议题已经克服,异议降至极低后,几乎已成共识,便已不需再论辩。

她另指出:

因此我不想花时间深入评论,在我眼中,最高法院的判决相当可耻,我连与学生讨论、与同事严肃谈论、与海外法学人士及学者提及,都会觉得羞耻。

乌拉圭女性主义者的反家暴展演,照片由Libertinus拍摄,依据创用CC授权使用

Eugenio Martínez Rodríguez在Pop Juris博客发表文章,希望破除许多人对于这项判决的两项结论。

他想澄清的第一项论点在于,外遇男女的暴力行为仍会受处罚,只是不受第54号法保护:

虽然54号法是最适宜处理这种暴力的条文,但刑法第121条、第122条、第123条相关法条仍然存在,纵然在此次法官Erick Kolthoff的裁决书中,也提到波多黎各设有关于跟踪的法律,能用来捍卫这些受害者。

他也指出,外遇女子若遭到元配殴打,也会受到54号法保障:

[…]换言之,若妻子外遇后,遭到丈夫殴打,同样受到54号法陪保护,这项判决并不代表“最高法院不保护外遇的男女”,而是“最高法院拒绝保护外遇关系中的男女”。

另一方面,“下议院女性议员连线”已开始立法行动,因应这项决议所衍生的后果,一项新法案将明言,该法会保护受偷情伴侣攻击的女性,Movimiento Amplio de Mujeres博客赞扬这项提案,并要求明确表态:

女性议院连线已尽力保护54号法本质及波多黎各女性,现在轮到议会让法案过关,一次表明无法接受任何情爱关系之中的暴力。

* 54号法全文(西班牙文)请见此。
* 照片由Libertinus拍摄,依据创用CC BY-SA 2.0授权使用。

校对:So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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