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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过滤机制将随著作权法修正案进入台湾

类别: 东亚, 台湾(中华民国), Freedom of Speech 言论自由, Governance 政府治理, Law 法律, 公民媒体

台湾经济部智慧财产局(IPO) [1][中]最近 [2][中]修正《著作权法》,以提供法律依据,合法透过黑名单的方式,于互联网服务提供商 [3](ISP)层级,封锁IP [4]位址与DNS [5]。智财局宣称,该修正案能制止非法分享受著作权法保护的电影与音乐。

尽管智财局强调,ISP业者未来只会封锁境外“专门从事网路侵权行为”的互联网平台,或是“内容有重大明显侵害著作权”的网站,譬如网站Megaupload。政府当局未来将会锁定点对点传输(peer-to-peer transmission)的互联网平台,BT(Bit Torrent) [6]Foxy [7]FTP [8]等分享皆包含在内。

CK Hung believes that  the "black list" for blocking is dictators' favorite tool for censorship. Image from Roger Pielke Jr.'s Blog. [9]

图片来自Roger Pielke Jr.的部落格

事实上,台湾当局的修正案,与美国《禁止网路盗版法案》 [10](SOPA) [10]十分雷同。由于美国民间公司与社会团体认为,SOPA威胁到互联网言论自由与信息流动,因此该法案于去年遭受批评而撤回。一旦台湾的著作权法修正案通过生效,台湾将有机制封锁与过滤那些主要内容违反著作权的“非法网站”,这可能有害于YouTube这类,使用者经常上传有违法之虞影片的网站。尽管这些网站拥有移除非法影片的机制,但新法却可能导致整个网站一起遭到封锁。

许多台湾人认为此修正案保守落伍,与开放社会的原理背道而驰。博主蔡依橙透过问答的方式,解释 [11]此修正案如何侵害公民权[中]:

问:你是不是想看盗版?

答:不,我从不看盗版院线片,每个月平均进电影院两次。我想捍卫的是一种价值。
如果今天政府找个理由,不经由法律程序,就能立即封掉任何境外网站。那么,安个“言论影响国家安全”,就能立刻封掉“想想论坛 [12]”(hosted byAcquia [13]);安个“影响我国传统市场秩序”,就能封掉“好鱼网 [14]”(hosted byAmazon [15]);安个“错误引导年轻人就业观念”,就能封掉“Mr. Jamie [16]”(hosted by Media Temple [17])。
不管你做平台或电子商务,随时暴露在归零的危险里,脖子上永远架着经济部的这把刀。你能接受吗?
安个“侵权影片过多无法管理”,就能封掉 facebook (hosted by facebook);安个“常被使用于传送非法软体”,就能封掉 Dropbox (hosted by Dropbox)。你能接受吗?
这不是“盗不盗版”的问题,这是“侵害人民权益”的问题。

DotAsia是专门营运顶级域名注册的组织,乔敬是该组织的CEO,他认为 [18][中],这个修正案是“开民主倒车”,并提出另一个解决方法:

但是,封网站就是不对,就是开民主倒车,劳民伤财的猪头政策。有执行封网站政策的国家联上的是Intranet,而不是Internet。封网站是现代国家迈入锁国的第一步。

智财局若想以行政命令的方式,用“管好ISP业者就能防堵侵权内容散布”的思维,无非是自乱阵脚,落入了开民主倒车的困境中。[…] 要求ISP以黑名单的方式封堵网站,短期间可能有效,长期下来必定会造成用户体验不佳,或是用户绕过ISP既定的路由模式,自行访问被封锁的站点,情况就如同大陆的网友进行所谓的“翻墙”来访问Youtube、Facebook等政治敏感的网站。

智财局其实可以积极地对付侵权网站,尤其是侵犯到我国著作权人经济利益的网站。网站的宿主可能是在台湾境内,可能是境外。网站使用的网域名称可能是.tw,可能是其他如 .com / .net的国际域名,这些管理单位都有通报机制,智财局建立起良好的通报和联系机制,让国内外业者来配合执法,每年定期出国开会吸取新知新做法,远比替自己要到一个封网站落后国家的臭名来的强。

CK Hung是科学博客PanSci.tw的作者之一,他指出 [19][中],台湾大部分与著作权相关的立法,都是在服务美国著作权人的利益,而黑名单的副产物正是独裁者最喜欢的审查工具:

台湾的智财法律/检警体系/教育系统所发生的智财保护政策或重大案件, 从来就是由美国的利益团体在主导的, 从来就不是在服务国内的著作权人。 还记得 Now.in 抄台事件吗? 主导者是国际著作权权利组织 IFPI [20]。 伤害无辜的独立创作者不说, 就连正在谈权利金的国内著作权权利组织 MUST 的利益都受到伤害。 请告诉我这个行动保护了国内哪一位创作者的权利?

“以 IP 位址或 DNS” 的方式封锁侵权网站, 这个封锁黑名单不能公开, 因为一公开就更加替这些网站广告。 这个清单会一直改变, 因为被封锁的网站会搬来搬去。 具有这种特性的黑箱作业封锁清单, 正是独裁政府最喜欢的言论管制工具。

Briian认为 [21][中],这个政策不利于以线上分享为基础的新兴商业模式:

早就有研究指出盗版的存在对于正版的销售有相当大的帮助,连台湾一堆唱片公司 […] 都抢着把自家歌手的 MV 搬上 YouTube 让大家免费欣赏、免费收听(以前都是网友私自分享的“侵权”行为啊)。而去年红透全球的 PSY 江南大叔的骑马舞也都是免费放上网路上让大家看、让大家听,尽管在唱片的销售方面可能无法 100% 赚到钱,实际上演唱会、商演与其他周边的销售,却让该公司赚到了以前的模式赚不到的更多的钱。更别说藉由分享的方式可能让商品扩及到以前接触不到的族群或国家、地区。

关心此事的网友已经在脸书上开设事件页面 [22][中],用来搜集资讯并动员反对修正案。

校对者:Ri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