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是黎巴嫩国会选举年,这表示选举法的辩论,又将再一次成为这个宗教主义国家的焦点新闻。
当地的情况可能有点难以理解:议会成员由各选区普选选出,但是国会席次按照宗教派别分配。基督徒有百分之五十的席次,而穆斯林分配到另外一半的席次。理论上,这会减少黎巴嫩十八个不同宗教之间的龃龉,并确保所有宗教派别有足够的代表性;但实际上,那些比例代表名额不足的宗教派别指控这个系统选区划分不公平。
在这场关于民主如何落实的激烈争论中,最近一个称为“宗教集合选举法”(Orthodox Gathering Election Law)的草案成为争论焦点。这个提案希望划分黎巴嫩为不同单一选区,每个宗教派别可以选出他们自己的国会代表,而不是把国家分为好几个选区。这表示人们只能从自己选区中选出代表。你可以在这里读到完整的原文[阿拉伯文]。这项提议有人赞成,认为这可以让所有基督教派有足够代表性;有人则强烈反对,一些网路上的评论家认为这项草案可能造成无法预期的结果。
@Paul_Salem表示,他害怕这样的草案使国内的教派分离恶化。
@Paul_Salem所谓的#宗教(#orthodox)选举法草案提议让每个教派选出自己的代表,这将是一场大退步。
部落客Elie Fares在部落格A Separate State of Mind中表示:
我无法接受这项草案的诉求,而我这样的意见在基督徒中不是主流。很多马龙派和基督教徒,特别是一些身兼基督教救世主和效仿者的政治人物,意图说服你这样的草案是可行的。他们告诉你这是获得权利的唯一方式。他们想让你相信如果基督徒不能选出基督徒首相,就是一种对基督徒的迫害。
但这项宗教法律并不是我们争取权利的方式,我们争取权利的方法是投票给那些真正为我们做事,而不是为了2013年选举喊喊政治口号的候选人。如果我们要争取我们的权利,我们要先清楚的知道我们有哪些权利。让我告诉你,所谓权利并不包括由黎巴嫩的基督宗教单独掌握国会一半的席次。
同样值得注意的是,黎巴嫩的选举法边缘化那些不属于任何教派的人。@LeNajib好奇 ,
@LeNajib: 如果你是个无神论者或不可知论者,在这样的选举法下你要怎么投票? #只是问问(#JustAsking)
另一方面,有些人认为这项草案是符合正义的。@maidenrose1在推特发表一则讯息:
@maidenrose1: 这条选举法很像罗宾汉,为了做好事的必要之恶。#黎巴嫩教派(#LebanonSectarianSystem) #塔伊夫协定(#TaefAgreement)
有趣的是,有些人认为这项法律可能是自由派的一个转机。Elias Muhanna在他自己的部落格Qifa Nabki中解释,这项法律通过后将有难以预测的结果。这项草案(他称为我的神啊法案(OMG law)可能可以促进宗教主义的瓦解,因为可以动员早已对国家宗教主义系统不满的人们。他又表示,如果法案真的通过的话(虽然他不认为有可能通过),是为未来的参议院铺路,也可能使自由派的候选人获选。
从我的天啊法案中,可以明显看出黎巴嫩的协商民主已经变成一种不同教派之间不安定、不确定的相互结盟。宗教之间和谐的假象遭粉碎。
(…)我认为值注意的是,在大部分人的想像中,一个以“宗教法”选出来的国会其实就是一个参议院。
(…)为有心改革的候选人创造空前的当选机会。因为民族单一选区的比例代表制实施,大幅降低了小党候选人进入的门槛。
部落客Karl Sharro也有同样的观点,他强调了草案通过后,4种可能产生的后果。
1. 如果这宗教法草案通过的话,是选举法有史以来第一次非宗教信仰者可以在宗教族群中争取选票。
2. 如果不再有选举人“操弄”过程的话,宗教教派的号召力会降低。
3. 能力与政治号召力会比宗教地位重要。
4. 地方领袖(zo'ama)权力最终会削弱。
在Beirut Spring上,Mustapha补充,
如果宗教法执行,而基督徒现存的恐惧减少了,人们还有什么藉口阻止黎巴嫩妇女给予小孩黎巴嫩国籍(译注: 现行法律不允许黎巴嫩妇女将国籍赋与配偶或子女)?
还有什么理由拒绝有尊严的对待巴利斯坦难民? 执行全国人口普查以合理分配发展基金?这里的问题是: 如果自由派人士是因为上述原因支持这法律,我们应该鄙视他们吗? 我们应该欣赏他们终于缜密的思考?还是我们不要拥护这条道德上值得存疑的法律,宁愿他们继续唱高调?
这个影片在电视、网路上宣传这个草案,影片里有不同基督教地区的基督徒报上自己的信仰与家乡名称,然后声明现行选举法使他们在国会中没有足够代表性。
几天后,维妙维肖的模仿影片在网路上出现,影片中的角色随意说出他们的特征,比方说血型或是不是文艺青年。有兴趣的人可以在Youtube上看到Ali Zakaret的原文影片,以及Karl ReMark在部落格放的影片。
校对:Portno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