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尚比亚女性高等法官下令,命令警官逮捕穿着不当的女性。
尚比亚的女性们时常在公开场合遭受辱骂,有时候甚至因为穿着不当被骂是脱衣舞娘。此话题早在五年前就已出现在原文作者的网志上了。
这项命令据说是为了遏止这个问题,但部分尚比亚人认为法官的决定侵犯了女性人权。
Rhoyda Kaoma是基特韦高等法院的法官,当她在Flava电台的脸书专页上发表相关言论后,讯息迅速传开:
一位民众对穿着不当女性表达不满,认为警方应逮捕这些现行犯。
为回应这样的不满,身为基特韦高等法院的法官,Rhoyda Kaoma已向警方下达命令,逮捕穿着不当的女性以避免性别暴力案件发生。但下达命令后却出现了一个问题:警方应该要逮捕穿着清凉的女性吗?
有些人对法官命令的反应激烈,Scott Davies在电台的脸书专页上发表:
凭什么将男性的错加诸在女性身上!法官实在是不对!
她一定是个彻底的笨蛋! 为何不确保女性的安全,以免被自以为是的法官和陪审团的牛郎和笨蛋们侵犯!
这跟试图扒光他们的衣服并侵犯他们有什么差别!
Kingsley King Kaluba也认为法官很愚蠢,他表示:
法官的职责是解读法律以避免混淆,以及给予判决,并不是命令警察。这太愚蠢,我敢说她的职位一定是混到的。
但也有人支持法官,Gerald Sandundu说:
若已存在先例,法官的判决其实是可以被接受的,而且尚比亚的法律条文也显示法官并没有做错。最起码我们不用再看到几乎全裸的女性走在路上了! 太棒了,法官大人!
James Mwape在脸书发表了一篇文章,表示 Kaoma法官在天主教女性联盟的午餐会上发表言论:
警方必须针对不当的暴露采取行动,而法律范围也不容许家长为孩子的行为做辩护,就像杀人一样,犯错就是错。警方理应逮捕罪犯,最起码要抓出一个例子做警惕。
对于Mwape的发表,Caroline Nenguke Phiri批评法官过于责怪女性的穿着而不是男性的行为,她表示:
实在是太误导了!应该是要教导男性不要强暴女性,而不是教导女性该怎么穿衣!难道我们应该对男人无法自我控制而负责?妳是认真的吗??
Twitter上讨论也不断持续着,Muleya Mwananyand (@MuleyaM)不解为何尚比亚的法律体系如此落后,她表示:
另一则推特则显示女权组织并不知道法官的决策,如下:
@Manyanyato女性法律及发展组织并不知道Rhoyda Kaoma法官对女性穿着的命令。
虽然出乎意料,但尚比亚的妇女运动对法官的命令也只能听从。
译者:Maggie Lin
校对:F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