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月, 2007

報導 關於 Gay Rights (LGBT) 來自 五月, 2007

香港:网路超连结和线上性爱对话,有罪!!

  31 五月 2007

作者:Oiwan Lam 校对:abstract 香港政府一边鼓励每个家庭可以多生几个孩子,又一边努力的严格审核有关性的资讯。当然,性与生育不是完全的有关联,但是我们怎么可能在无性行为的状况下有孩子? 大概政府会很快的要提倡试管婴儿吧。 最近被审查是违反规定的案子是,在成人BBS讨论区贴上色情图片的连结。法院最后判定被告违反公共秩序善良风俗,罚缓5000美金。 Charles Mok 非常担心这件案子: 我觉得没有必要把这样的事情以法律的强制力带进法院处理。很明显的,有人向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TELA)抱怨,但是他们却可能允许其他 更情色(更糟)的照片被张贴在讨论区,那,为什么警方要专抓这个个案? 事实上,在香港的法律很少会先以长期的实行来获取结果,但却时常会想藉由将一些很小看似无罪却又好像在危险边缘的案子带进法院,看法院的反应。这样的执行 方式,让我很担忧,我觉得这样对使用者很不公平,因为他们并没有被警告怎样会触法(你不可以只说”因为妳张贴了一些色情照片所以你活该”),而且对于提供 者而言这也是件麻烦的事。我还记得几年前,当我还是ISP协会的主席时,TELA告诉我他们对于那些连结一点办法都没有,即使内容是有关孩童情色。这规定 是何时变的?! 如果一个能构成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电讯管理局COIAO所定义的“文章”的网路文章,那它可以成为那些至民、刑法院告发他人张贴“罪 恶”的先例吗? 我觉得用这样的方式来判定网路连结是不对的,因为连结点会连结到哪里并不是被使用这个连结的人所可以控制的,而且连结点后方的内容是随时都可以变更的。 这样将会使得搜寻引擎,或其他的网路架设公司,甚至ISP都会被严重的牵连。香港政府希望他们对网路连结从现在起就开始实行自我审核? 搜寻引擎公司也可能是定一个惹上麻烦的。这个案子将会对香港的电信公共建设(包括我们的法律基础建设)及主张要有资讯自由的信誉,造成严重的负面结果。 Google和 Yahoo要退出香港吗? Wanszezit 非常的生气,而且说他自己一定早已经犯了法了: 看到这样的报导,第一个反应就是“有没有搞错”,香港几时变了大陆?同理,我是不是都已犯过了法? 我有好几次,贴上比色情照片还淫乱千百倍的色情YouTube 连结过呢!! Plastich 觉得这样的情况是很荒谬的 在“成人贴图区”发布成人照片,由发布到观看的,双方都是成年人,…为何同一张相片,贴在美国的讨论区则合法,放 server 在香港则否?但同样观看的人身却在香港),对香港警方来说,这样的行为又如何影响香港治安了?警力过盛吗?… 为了要反抗这样荒谬且泛政治化的案子,我已经放了裸体照(从flickr来的连结)和连结去inmediahk.net色情部落格,藉以欢迎香港的政府的刑事控告,我也同时邀请其他的网路居民一起来使这样的行动成为一个集体的法律行动。 Fred Lam回应了我的呼吁,并且张贴了所有他在goolge上以“性感宝贝”搜寻到的连结。 如果贴超连结都有罪的话,请问为甚么政府不起诉 Google,而起诉一个在成人贴图区贴三级相片超连结的小网民? 这并不是只是个个案,因为几天前,中国大学学生媒体因为他们在学生杂志上开了性专栏而被主流媒体攻击。 根据学生媒体的内部消息(透过inmediahk.net [zh)],主流媒体有接到一些保守宗教团体的报怨信件,然后,在12个小时内,这个故事就成为了中国各大报纸的头条新闻。而该大学的教务处已经声明了,说他们会观察这件事件,并且考虑处罚杂志负责之学生。 这个猥亵的文章是个有关性方面的问卷,包括性幻想。共有14组问题,有两个问题是有关对乱伦及兽交的幻想和感觉。 这件案子已经引起了当地的同性恋及性权全体的关注。这并不是保守宗教团体第一次以审查制度当作工具要使性的对话沉默。 而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将会观察此案,并决定学生是否有违反COIAO。在inmediahk.net上已发起了一个请求声援无罪的签署活动。 同时,大学的惩戒委员会发表宣言指出,学生媒体“已经超过了令人可接受的道德界线”,将会禁止这些色情版的刊登,并且打算惩处杂志的编辑,因为“这已经影响了该校的形象”Plato质疑学校的校务会是否有权介入学生媒体编辑的策略? 请中大校长、中大校务会学生纪律委员会不要受传媒一面倒的批评所影响,请你们自行阅读问卷的问题和内容,倘若问卷的问题及 答案有直接宣扬某类性行为,请清楚指出,我相信编辑同学欠中大学生一个解释,但倘若没有,请中大校务会学生纪律委员会发表声明向中大学生报编辑道歉,而本 人阅读问卷的问题和答案后,并不觉得它有宣扬某类性行为的迹象,相反的,它只交待不同人对某些我们在日常社交中不敢宣诸于口的性幻想、性行为和性经验。 我不知道中大校务会学生纪律委员会是一个什么单位,它是否有权要求中大学生报的编辑停止刊登情色版的内容呢? 国际特赦(香港) 也已向校务会发表声明,该组织明白表示,纪律委员会如此的裁判,对于香港的言论及媒体自由所会产生的影响感到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