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月, 2007

報導 關於 Media & Journalism 來自 二月, 2007

浏览利比亚人的網誌

原文:Touring Libyan Blogs作者:Fozia Mohamed翻译:phrenic校对:Portnoy 在AngloLibyan 上持续延烧着先前几个星期有关利比亚的爱滋病对孩童所造成的伤害。 Anglo Libyan 以 Michael Shields (麦可 席德) 的案例来强调保加利亚在私法上双重标准及不当的处理手段。 Michael为一位年轻的英国人,在2005年时被保加利亚政府以杀人未遂将其起诉。该案中,被害者的头部有多处受伤。 此杀人未遂的案件事发生在18岁的Michael Shields仍是旅馆睡觉时发生的,但警方仍以以杀人未遂的罪名逮捕Michael,且宣判他15年的有期徒刑,即使当时的目击证人都尚未证实 Michael 就是犯人。在Michael被宣判之后,另一个英国男子,Graham Sankey,则坦承自己才是杀人凶手,并且宣称自己已准备好要与保加利亚警方合作,而Michael Shields应被无罪释放。令人吃惊的是,保加利亚当局拒绝这项自白,并且坚持他们已经抓到了真正的凶手。 基本上,当你自己家的门是用玻璃做的时,就不要对别人丢石头。 在另一方面,来自Flying Birds的A.Adam则是抱怨LTT网路公司最近错误百出的烂服务。 691号错误: 您所拨接的电脑无法建立网路连线。请检查您的密码,并且稍后再试一次。我很努力的重复检查我的使用者帐号及密码,但是都没有用。 很明显的,当这些讯息被张贴出来,一定会出现比那些A.Adam 先前询问但却一问三不知的无用员工来的更有用的解决方案。去看看他和回文者所写的,你将会知道的更多。 Maysoon上载了一些她妈妈和阿姨为他们孩子所安排的“认识利比亚的旅程”(这次是去的黎波里) 母亲对那些先前离开利比亚,居住在国外而现在返国,对自己的小孩过度保护的父母有别的想法,他正为了这些人们的小孩计划一些事情。不过,这似乎只有发生在女儿身上,男孩子似乎没有这样的困扰(这篇文章将会持续的被张贴在这,看谁还想参加这个“认识利比亚的旅程”)...

24 二月 2007

伊朗: 对战争和人权的担忧

伊朗和美国之间即将开战的担忧在伊朗的部落格圈中与日俱增。 伊朗拒絶遵照联合国第1737号决议文,停止浓缩铀的活动,同时美国也指控伊朗走私炸弹至伊拉克,供武装份子制造暴力事件之用。伊朗认为自己有权从事浓缩铀活动,也驳斥美国对于伊朗出口炸弹到伊拉克的指控。报纸和新闻网站上充满着美国计划将对伊朗展开攻击的猜测。但美国及伊朗政府则同声斥责这些猜测是毫无根据的。 战争游戏 Nikahang是一位数一数二的漫画家兼部落客,他以这张漫画分享他对现今伊朗情势的看意见。这波斯语的漫画说: “我们的活动是非军事性的”。 Mr Behi批评伊朗政府和美国的宣传技俩,他说: 我批评伊朗政府,不管是他们在人权和言论自由以及其它许许多多事件上,但是同时,我也非常不满美国试图聚集各方力量以对伊 朗施压或攻击伊朗人民的方式…美国正在攻击国际社群的理性心智…轰炸他们的逻辑…目标瞄准理智的思考…是的,你可以炸掉我,但你别幻想我会笨到把我对伊朗 政府的不满转变成支持军国主义…试试炸掉我们的心智理性啊。 在狱中2700个日子,只为了一件T恤 国际关系以及伊朗和美国之间一触即发的战争并不是伊朗部落客们唯一担心的事。人权和Ahmad Batebi每下愈况的健康状态是部落格圈中另一个热门的话题。Batebi是一位学生运动领袖,他目前正因他的妻子也被拘捕而进行絶食抗议 Khorshid Khanoum认为Ahmad Batebi在充斥着战争新闻、美国总统布希和伊朗总统阿玛迪内贾(Ahmadinejad)之间冲突的媒体间,可能无法生存。他可能会和Akbar Mohammadi有着一样的命运,在极为可疑的情形下死在狱中。这位部落客说她和数百万的人们一样,对这样的状况感到絶望。她讽刺的补充道:“我们在等着Ahmad Batebi死,然后收集那些提到他的部落格炼结清单”。 Azarmehr说这位伊朗学生是在Khatami担任总统时被判15年的监禁, 由于他在一场和平的学生示威活动中举起同学沾满血的T恤,而遭到迷昏后带往医院。(译注:Khatami是首位改革派的伊朗总统,致力于法律和民主的改 革。然而,根据伊朗的法律,总统并权力并不及于军队、警察及革命军。于是这些保守势力对改革的反对,造成了冲突,Ahmad Batebi就是被警方所逮捕) Abtahi是一位改革派的政治人物,他说,Batebi将不会列在特赦名单上,也不会在报章杂志取得一席之位[Fa]。这位部落客说,对人权的忧心逐渐从我们的社会中消失,真是令人烦恼的一个事实。他也希望Batebi很快的被释放,重获自由。 原文作者:Hamid Tehrani 校对:Portnoy

22 二月 2007

香港: 公平的规定还是歧视?

原文链接:Hong Kong: Impartial rule or discrimination?作者:Oiwan Lam翻译:Joyce校稿:scchiang 难道同性恋倾向是种高度传染的病菌?就连在电视上看一眼也会受感染?—Jovisky 广播事务管理局(译注:以下简称广管局)于1月20日对香港广播电视台播映的电视节目“铿锵集”发出强烈劝谕。 广管局此项声明引起香港当地blog圈强烈的反弹。 广管局的说明发布于此篇新闻稿 1. 该节目偏袒同性恋、宣扬同性恋及含有歧视成份;2. 该节目不适宜在被编排的时间播放,且对儿童和青少年产生不良影响;3. 由于节目提到一名基督徒反对同性恋的意见,令观众误以为所有基督徒都是缺乏理性的,这对所有基督徒不公平;4. 节目没有提及同性恋的不良方面,例如爱滋病;及5. 节目没有包含警告标语。 广管局认为该节目以纪录片形式播放,而有关同性恋和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内容,在许多社会(包括香港)均被视为极具争议性。因此该节目属于有关香港公共 政策或 备受香港公众关注并具争议的真实题材节目,必须遵守有关守则的持平要求。然而,该节目只提出同性婚姻的好处,并只讲述三位同性恋者对同性婚姻立法的意见, 使报导内容不公、不完整和偏袒同性恋,并产生鼓吹接受同性婚姻的效果。 广管局亦认为,该节目不适宜在合家欣赏时间内播出,因为儿童和年轻观众可能不理解同性恋;假如没有家长指引,可能会受节目部分内容影响。 广管局向港台发出强烈劝谕,促请严格遵守⟪电视通用业务守则-节目标准⟫第2章第2段(合家欣赏时间的政策)、第7章第1段(所有在电视播出的材料可能对儿童产生的影响),以及第9章第2和第3段(持平)的规定。 当地blog圈对此议题发出极强的反弹声浪: Anson批评在广管局的逻辑下: 任何人报导不同性倾向人士的应有权益作为基本人权,都是“偏私的”,“不客观的”,这个,是很恐怖的事。 Jovisky在阅读完广管局的劝吁后,立即去看了那集节目: 我真搞不懂了,节目内容有些什么特别?若果主角不是同性恋者而是别的身份,比如是来港要求政治庇护的非洲国家人民,说他们 在港生活面对的问题,工作上遇见的困境,又或他追求香港女人而被受白眼…… 如是又可会被投诉节目内容“偏袒”?...

12 二月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