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月, 2007

報導 關於 China 中国 來自 三月, 2007

(短信)马达加斯加:贸易新机会

博客Madagascar Croissance[Fr]思考马达加斯加与中国及东亚的贸易,当地稻米、纺织品与科技主要均进口自中国及东亚,文章中写道:「马达加斯加与中国一直处于贸易逆差,但…马国产品最近刚获得中国税赋免除优惠,这是开拓中国市场的好机会,…要打入中国市当然并不容易,不过我们还是要尝试不同的可能性。」

言论检查的三月-法国、土耳其和中国对言论自由进行限制

  21 三月 2007

原文: March of the censors: France, Turkey and China clamp down on freedom of speech 作者:Sami Ben Gharbia 译者:abstract 校对: Portnoy 二周前,法国的部落格,同时也是欧洲主要的公民媒体部落格之一的AgoraVox警告且反对它所称之为逐渐贝卢斯科尼化(Berlusconisation)的法国媒体,这样的威胁来自法国内政部长兼保守党揆萨科奇(中文/英文)对言论自由的提案(西尔维奥·贝卢斯科尼,Silvio Berlusconi,义大利前总理,透过媒体的并购及经营成功,向其集团触角伸至金融及足球队,后来转往政界发展,于2001-2006任义大利总理) 昨天,法国宪法法院通过了萨科奇法案(防止犯罪的法律),该法案是将记者以为的人士拍摄及散布暴力的行为视为违法。在国会的辩论中,政府代表认为此法的用意在打击“巴巴乐”(happy slapping)的行为,根据维基百科的定义,是一种流行的歪风,藉由攻击无辜的被害人,并将攻击的过程以手机拍下,于网路上流传之行为 于是在法国,拍摄和散布暴力行为的影片,像是2005年10月至11月间发生在巴黎郊区的暴动(中文/英文),将仅限于被授权认可的记者。在此一新法律之下,任何目击者拍下暴力行为或使该内容在网路上取得,该个人或网站的经营者将面临五年的徒型或近美金10万元的罚款 讽刺的巧合是,该法律在2007年3月3日公告,正好是业余影片拍摄者George Holliday拍下非裔美国人罗德尼.金(Rodney King)(中文/英文)遭洛杉矶警察殴打(请看YouTube上的影片),而这些警察最后被判无罪后来引发了洛城大暴动 与法国空气中的集中营相比,北韩很快就变成自由的天堂 Doug在他的部落格上这样说 安迪卡尔门(Andy Carvin)昨天强调:“只要你迅速拿起手机拍下某人正在设定汽车炸弹,或是某人因某原因被警察以拳打脚踢,这些都会让你坐牢五年,或是罚款近10万美金” 大卫卡普伦(David Kaplan)说,“所以,如果你在法国做报导,你最好取得正式记者证” 我们好奇的是,在法国热切的以“防止犯罪行为”禁止拍摄及散布手机所拍下的暴力行为,他们的下一步将会是什么?会是禁止青年公民记者在二年前巴黎暴动(émeutes de Paris)时广泛使用影片共享网站的行为吗,像是YouTube或法国的Dailymotion?以及,音乐录影带,像是巴黎在燃烧(Paris Is Burning,请看下面的影片)会在法国被禁吗? 法国不是唯一国家因科技的工具引发问题,而将之加以限制,且陷入争议的困境之中。影音分享的剧变也使得公民记者成为可能。英国前内政部长史卓(Jack Straw)公开支持对影音共享网站YouTube管制的计划,他说:如何更适当管理这些影片是一个很严肃的议题 而就在昨天,土耳其最大的通讯服务提供者土耳其电信(Turk Telekom)在法院的判决在YouTube上散播的一则影片明显的有污辱土耳其现代化之父凯末尔(中文/英文)以及土耳其人民后,遭到封锁。尽管事实上这则被指控的影片在法院判决前就已从该网站移除,网站还是遭到封锁 引述土耳其电信负责人Paul Doany的说法:我们并没有任何立场说明YouTube所做的,是否有污辱之意,或到底是对或错。当使用土耳其最主要的网路服务供应商的网民试图进入YouTube时,会发现这则讯息:根据伊斯坦堡第一刑事秩序法庭于2007年3月6号所做的2007/384号决议,www.youtube.com暂时封锁 Mert Maviş说:“我很遗憾我的国家因为如此的言论管制而遭致恶名,但我很乐意向如此的管制进行抗争。我目前在土耳其经营部落格网络(最大且唯一),我们将展开活动在部落格上写下对此一管制的反对直到当局改正这个大错误” 根据路透社的报导,伊斯坦堡法院在YouTube移除了被指控污辱凯末尔的影片后,对封锁该网站做出第二次裁决 在另一个大陆,这次中国似乎封锁网路日志及部落格平台Live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