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月, 2007

報導 關於 Hong Kong(China) 香港 來自 五月, 2007

香港:网路超连结和线上性爱对话,有罪!!

  31 五月 2007

作者:Oiwan Lam 校对:abstract 香港政府一边鼓励每个家庭可以多生几个孩子,又一边努力的严格审核有关性的资讯。当然,性与生育不是完全的有关联,但是我们怎么可能在无性行为的状况下有孩子? 大概政府会很快的要提倡试管婴儿吧。 最近被审查是违反规定的案子是,在成人BBS讨论区贴上色情图片的连结。法院最后判定被告违反公共秩序善良风俗,罚缓5000美金。 Charles Mok 非常担心这件案子: 我觉得没有必要把这样的事情以法律的强制力带进法院处理。很明显的,有人向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TELA)抱怨,但是他们却可能允许其他 更情色(更糟)的照片被张贴在讨论区,那,为什么警方要专抓这个个案? 事实上,在香港的法律很少会先以长期的实行来获取结果,但却时常会想藉由将一些很小看似无罪却又好像在危险边缘的案子带进法院,看法院的反应。这样的执行 方式,让我很担忧,我觉得这样对使用者很不公平,因为他们并没有被警告怎样会触法(你不可以只说”因为妳张贴了一些色情照片所以你活该”),而且对于提供 者而言这也是件麻烦的事。我还记得几年前,当我还是ISP协会的主席时,TELA告诉我他们对于那些连结一点办法都没有,即使内容是有关孩童情色。这规定 是何时变的?! 如果一个能构成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电讯管理局COIAO所定义的“文章”的网路文章,那它可以成为那些至民、刑法院告发他人张贴“罪 恶”的先例吗? 我觉得用这样的方式来判定网路连结是不对的,因为连结点会连结到哪里并不是被使用这个连结的人所可以控制的,而且连结点后方的内容是随时都可以变更的。 这样将会使得搜寻引擎,或其他的网路架设公司,甚至ISP都会被严重的牵连。香港政府希望他们对网路连结从现在起就开始实行自我审核? 搜寻引擎公司也可能是定一个惹上麻烦的。这个案子将会对香港的电信公共建设(包括我们的法律基础建设)及主张要有资讯自由的信誉,造成严重的负面结果。 Google和 Yahoo要退出香港吗? Wanszezit 非常的生气,而且说他自己一定早已经犯了法了: 看到这样的报导,第一个反应就是“有没有搞错”,香港几时变了大陆?同理,我是不是都已犯过了法? 我有好几次,贴上比色情照片还淫乱千百倍的色情YouTube 连结过呢!! Plastich 觉得这样的情况是很荒谬的 在“成人贴图区”发布成人照片,由发布到观看的,双方都是成年人,…为何同一张相片,贴在美国的讨论区则合法,放 server 在香港则否?但同样观看的人身却在香港),对香港警方来说,这样的行为又如何影响香港治安了?警力过盛吗?… 为了要反抗这样荒谬且泛政治化的案子,我已经放了裸体照(从flickr来的连结)和连结去inmediahk.net色情部落格,藉以欢迎香港的政府的刑事控告,我也同时邀请其他的网路居民一起来使这样的行动成为一个集体的法律行动。 Fred Lam回应了我的呼吁,并且张贴了所有他在goolge上以“性感宝贝”搜寻到的连结。 如果贴超连结都有罪的话,请问为甚么政府不起诉 Google,而起诉一个在成人贴图区贴三级相片超连结的小网民? 这并不是只是个个案,因为几天前,中国大学学生媒体因为他们在学生杂志上开了性专栏而被主流媒体攻击。 根据学生媒体的内部消息(透过inmediahk.net [zh)],主流媒体有接到一些保守宗教团体的报怨信件,然后,在12个小时内,这个故事就成为了中国各大报纸的头条新闻。而该大学的教务处已经声明了,说他们会观察这件事件,并且考虑处罚杂志负责之学生。 这个猥亵的文章是个有关性方面的问卷,包括性幻想。共有14组问题,有两个问题是有关对乱伦及兽交的幻想和感觉。 这件案子已经引起了当地的同性恋及性权全体的关注。这并不是保守宗教团体第一次以审查制度当作工具要使性的对话沉默。 而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将会观察此案,并决定学生是否有违反COIAO。在inmediahk.net上已发起了一个请求声援无罪的签署活动。 同时,大学的惩戒委员会发表宣言指出,学生媒体“已经超过了令人可接受的道德界线”,将会禁止这些色情版的刊登,并且打算惩处杂志的编辑,因为“这已经影响了该校的形象”Plato质疑学校的校务会是否有权介入学生媒体编辑的策略? 请中大校长、中大校务会学生纪律委员会不要受传媒一面倒的批评所影响,请你们自行阅读问卷的问题和内容,倘若问卷的问题及 答案有直接宣扬某类性行为,请清楚指出,我相信编辑同学欠中大学生一个解释,但倘若没有,请中大校务会学生纪律委员会发表声明向中大学生报编辑道歉,而本 人阅读问卷的问题和答案后,并不觉得它有宣扬某类性行为的迹象,相反的,它只交待不同人对某些我们在日常社交中不敢宣诸于口的性幻想、性行为和性经验。 我不知道中大校务会学生纪律委员会是一个什么单位,它是否有权要求中大学生报的编辑停止刊登情色版的内容呢? 国际特赦(香港) 也已向校务会发表声明,该组织明白表示,纪律委员会如此的裁判,对于香港的言论及媒体自由所会产生的影响感到担忧。...

台湾:疯妈祖

  3 五月 2007

  就像月巴说的:这礼拜中台湾都在疯一件事,那就是–大甲妈祖遶境。 根据林美容教授的研究,妈祖是台湾人最普遍信仰的神明。妈祖生日为农历三月二十三日,所有的祭祀活动都环绕在其生日前后举行。「迎妈祖」的巡境活动 是很热门的活动,最近这几年,有越来越多年轻人参加。 参加妈祖绕境的人都在做什么?根据月巴的说法:扣除跟着一起走的和发愿无偿供应凉水饮料的人,重点就是传统习俗:钻轿底。相传钻过妈祖轿底的信徒们,来年就能好愿。 2006年,青辅会举办一个妈祖绕境研习营,讲解妈祖信仰,并带有兴趣的年轻人参加中部大甲妈祖绕境的活动。信众会跟着妈祖绕境走八天(约三百公里),全程素食。 Nycfour在大甲妈祖绕境青年探索队体验日志说妈祖绕境对信众的重要性:其实很多人心里藏了很多心事、很多苦楚平常找不到人宣泄,也无法说出口、找人讨论,每年就是等待妈祖来,可以持香助祷,把心中所有的委屈与苦楚,趁每年一 次妈祖过境时,把所有心事说给妈祖听,所以她们每年一定会在街头巷口等待妈祖路过,妈祖对于长者来说,比心理医生还要有用。 因为妈祖在台湾有很强的社会影响力,有许多仪式表现出地方势力的竞赛。举例来说,在妈祖绕境之前,地方势力会竞争头香,赢得头香的可能就是该地区最有势力的团体。又比如说在彰化,有所谓的抢轿,因为人们相信妈祖会保佑所在地的人。 秀岑在大甲妈祖绕境青年探索队体验日志谈到抢轿的现况:在信徒心中,只要妈祖所到之处,将会得到庇佑,因此会发生所谓「抢轿」的状况,尤其在彰化,抢轿的情形最为严重。在妈祖驻驾彰化南瑶宫前,抬轿的轿夫会换成刑警CID,当地人士会想尽各种方法来阻止神轿前进,例如:烟火瀑布、炮阵等,并安排壮士去抢凉伞,不过今年南瑶宫信徒并没有成功,CID真的太多了,让我觉得像是重大刑案才会出现的人力。 大甲妈祖绕境的活动吸引无数人参加,然而,这么壮大的绕境活动(指专门绕境,没有其它目的地)是最近这二十年才有的。根据亦君的文章:今天我们拜访320年历史的北港朝天宫,虽然北港朝天宫不在大甲妈祖绕境的路上。事实上,在1988年之前,大甲妈祖之所以出巡是因为要来朝天宫参拜父母,因为朝天宫有奉祀妈祖的双亲,所以每年妈祖生日都会来拜见双亲。然而,1988年之后大甲镇澜宫决定不再去朝天宫,因为他们不想表现自己妈祖的等级比朝天宫妈祖低。 是什么让大甲镇澜宫感觉比其它妈祖庙等级来的高?根据黄国洲的文章,1987年,大甲镇澜宫带着他们的妈祖到中国去一趟回来之后,因为妈祖信仰源自中国,他们自己觉得比台湾其它的妈祖庙要来的正统。 有些人认为,即使不考虑中国的文化大革命对妈祖信仰的影响,台湾与中国的妈祖还是有些不同。 根据林美容教授的研究:妈祖原是海神,台湾先民携之渡海来台,保佑平安,在台拓垦以来,迭获庇佑,妈祖已然台湾化,由海神而成雨水之神,「大道公风,妈祖婆雨」的传说更助长迎妈祖常带来雨水的事迹传播。 当一些人质疑妈祖背后的政治势力,许多人只是把妈祖当作是一个宗教信仰。 Miki说:宗教,是有光的所在。像孩子一样,在一片模糊黑暗中,只被光吸引。我喜欢正信宗教带来的光明力量,在这群默默行进的信徒身上,信仰的力量,变得很正向。 电影「练习曲」有自己的部落格,部落格的作者提到他们电影中的妈祖:「拍摄这部片后,我对『信仰』重新有不同的认识。」对宗教,陈怀恩自有一套看法,他认为「宗教不是用来怀疑,而是用来相信的」 我们会看到我们想看到的,也许这句话用在宗教上是再合适也不过了。虽然我不在台湾,而且我也说不上是妈祖的信徒,不过我还是很快乐地看着网络上妈祖绕境的影片过过干瘾。我相信妈祖,因为我相信祂的子民。 假如对大甲妈祖绕境有兴趣,可以参考大甲妈祖绕境新手指南,也许就像Arkun说的:深深感到妈祖进香是极佳的健行/深度旅游行程,更兼有食宿招待,打着灯笼都找不出这么好的行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