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街景地图与公共空间

Google在日本推行的街景地图功能,由于缺乏文化敏感度招致批评如今又因Google副总裁肯特•沃克尔(Kent Walker)造访东京[日文],再度成为舆论议论焦点。在9月29日记者招待会上,沃克尔饱受猛烈抨击,并在30分钟时限内,针对媒体诸多提问,逐一答复。

会上,针对如何移除侵犯隐私画面之提问,日本Google的答复令人深感讶异。ITmedia article[日文]报导指出,日本Google制品企划本部长Kōichirō Tsujino [辻野晃一郎]宣称: 无法自行检视及确认街景地图(例:没有网际网络)之民众,可直接连系地方行政部门或消费者中心。(多数日本银发族,既无网际网络也无使用街景地图经验,却从朋友口中得知自家画面出现在街景地图中。)

网络安全研究员高木浩光,对街景地图有深入研究。他在9月29日博客中提到:

日本Google的答复,令我瞠目结舌。如此言论,实在难以置信。为何是由地方行政机构出面解决Google的争议画面。

随后,高木亲自致电日本Google,除了确认那篇声明是否真出自辻野之手外,也试图厘清何谓”地方行政窗口”。根据Google职员所答,(内容刊登于高木先生博客) [日文],声明的确出自辻野。而关于何谓”地方行政窗口”, Google却是含糊答复。高木深入追究后发觉,Google对敏感议题所采取一贯处理作风,就是避重就轻,言辞迂回。未料,ITmedia出人意表追加刊登一则道歉启事,改口坚称辻野并无发表类似声明。不禁让大众留下诸多疑问,其背后到底发生何事[日文]。而问题根本依旧存在。

Google驾驶员手持的文件。纯文字版请点选此处。高木指出,此文件日文翻译内容有待商榷。


街景地图争议事件可说是此仆彼起。在下列叙述中,高木指出,有民众向他反应,Google摄影车驾驶员闯入私有路进行拍摄:

某民众看见Google摄影车于住宅区停留,便追问驾驶员:「你无法区别公有路及私有路界线吗?」。那位驾驶员不予响应,手持一纸文件[如上],要民众直接找公司谈。说完,便立即加踩油门逃逸,险撞路人。

那份文件说明,Google摄影车行驶公有路,拍摄街景画面是在执行勤务。如有民众质疑,可直接连络Google公司。据高木说法,当时追问Google驾驶员的那位民众,分别在8月28日及9月3日致电询问Google是否确实厘清公有路及私有路界线。在第二通电话中,那位民众得到Google以下答复:

民众: 日前,贵公司表示会与法务部门咨询。不知咨询结果为何?

Google: 本公司认为,并无任何特定法律规章划分所谓公有路或私有路。

民众: 不,的确有相关法规界定。

Google: 是这样吗? (言辞闪烁)

看来,十分欠缺对公.私有路相关法规认知的日本Google,与美国Google总公司立场是站在同一阵线。日本民众来电质询屡屡发生,未曾平息。藤代裕之在Gatonews刊登一篇标题为”Google,反社会型企业”一文提到,街景地图功能引发众人抨击,追究其问题本质,出自于日本Google的公司处理态度不当

通常,身为企业之公关部门,应就舆论关注焦点,进行多方信息搜集,进而筹划因应对策。先前民众来电质询发生于8月底,而日本Google记者招待会则在8月5日就先行召开。会上,媒体亦针对”街景地图是否侵犯隐私”等议题,发表提问。所以,日本Google对这部份法律认知,应该有其相当准备与对策才是。然而,民众得到的答复却令人遗憾。此问题相对应层级,已绝非单是客服、公关或法务部门而已。显然地,日本Google整个企业对公众舆论采取的处理态度就是含糊其辞。

某位匿名博客于网志AnonymousDiary中,则意见相左地表示,Google公司没有必要背负舆论责难:

部份人士指责日本Google摄影车超速,违反法规。举P2P事件[peer-to-peer]为例,认定P2P技术违法,就甚至将winny软件开发者金子勇也一并逮捕。那么,是否也有人认为Google摄影车超速,就连车商也要一起逮捕呢?我想并没有吧!虽然街景地图功能稍许违反法规,但为何日本Google整个企业就要接受各界大声挞伐呢?

此为高木调查街景地图的画面之一。地点:横滨

高木先生对照与图一位置相同的横滨地图,证明Google摄影车的确擅自进入私有路进行拍摄。(请自行点选此处查看)

另一位读完高木网志的匿名博客发表感言,指出对日本Google处理态度大失所望。

读完后,让人觉得Google是一家为所欲为的公司。

对舆论响应也是敷衍了事。

不过,我认为街景地图这项功能,很有趣。

当我看见自己熟悉道路,显现蓝色时,还真开心呢。

但是,Google先生,你也太自负了吧!

有另外观点认为 ,尽管高木浩光对街景地图提出许多可贵论点,但他毕竟不是位专业律师。小林正启与樱井美幸这两位律师,在看完高木针对汽车牌照摄影机高度 一文后,于花水木法律事务所博客中,发表如下意见  :

街景地图不限定面容,恣意拍摄特定人物画面与民众住宅,想当然尔,是触犯到隐私问题。不过,这难道就是问题核心所在吗?高木强调街景地图拍摄的汽车牌照号码,可用机器判读」摄影机架设点太高,不易让路人发觉等事实,确实合乎道理,也可做为反驳Google的论点。但我总觉得街景地图让人感到不自在。而高木的所有议论也像隔靴搔痒般,并没有真正触及到街景地图问题核心所在。假设高木所提的隐私问题得到全面解决,这种令人不自在感觉就会消失吗?

另一个法律博客,KSTK,也站在不同法律观点上,针对街景地图提出三篇报导(第一篇[日文], 第二篇[日文], 第三篇[日文]。在第二篇文章中,提到个人隐私保护。

从价值观判断,对于筑起围墙的私人住宅・宅邸内部(包括建地)照片,当事人通常都不愿被公开。而这就是应该要被保护的个人隐私。我认为要特别留意Google街景地图功能,因为它非但公开画面,还甚至公开住所地址。

最后,在坛俊光律师博客注解:批评矛头全指他段落中,高木陈述他对街景地图的积极研究。并主张他所做的一切,才是当今新闻媒体真正该做的。

其实,早在我于网志中对街景地图提出看法前,就有许多民众藉BBS「第2频道」发出批评声。然而,这些批评者都怕惹麻烦而不愿出面指责,宁愿选择用匿名方式抒发不满。原本,新闻媒体其主要工作,是将批评舆论适切地揭露于大众面前。可惜,日本并没有这种新闻媒体。所以不得已,我只好下定决心到目白区挨家挨户进行访谈并将实情公诸于世。事实上,这些都应该是新闻媒体的职责,并不是我该做的。

我认为,大家应对街景地图隐私问题,停止泛泛讨论。而将焦点定位在对日本Google在地化的拙劣手法,进行批判与改善之道,才是当今之务。

校对:Portn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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