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一月, 2007

報導 關於 Pakistan 巴基斯坦 來自 十一月, 2007

孟加拉:独立之战的争论

  21 十一月 2007

1971年孟加拉争取解放之际,大多数国民都支持脱离巴基斯坦独立,但有一小撮人另有主张。“Jamaat-e-Islami”是巴基斯坦最老牌的宗教政党,它的孟加拉支部当时便和巴国军方合作,但最终仍无法阻止孟加拉独立建国。当年Jamaat 除了提供巴国军方独立派人士的情报消息,还组织许多武装行动,像 Razakar, Al badr, Al shams,以捕杀孟加拉的自由斗士。许多孟加拉自由派知识分子因而被害丧命。Jamaat虽然一度被孟国政府禁止,但1978当时国内积极的政党环境让他们又重新成立,允许他们从政空间,最后还变成为联盟伙伴。 最近Jamaat的领导人Ali Ahsan Muhammad Mujahid 的一席话却恼怒了孟国人民,他说:“Jamaat当年并无反对独立战争,所以根本没有战犯处置问题。”而另一位领导人Shah abdul Hannan也认为,孟加拉独立战争只是内战。博客Drishtipat收录了此事件一连串否认、回应、事实证据等种种反应,其留言区在部落圈内激起热烈讨论。 E-Bangladesh觉得Jamaat这么说是想要窜改历史,他评论道: 这根本和 Jamaat 在独立战争中宣誓支持巴基斯坦、凌杀孟加拉人的事实不符。当年屠杀孟加拉人是史上最恐怖的种族灭绝行动之一。 Shadakalo 毫不掩饰其愤怒: 我要看到这些蛇鼠小人在有生之年,因其战争罪孽受到审判。 Tacit 质疑Jamaat此话的企图: 他们的公开言论,正预示着Jamaat 想要重回孟国主流政坛的焦点。 Lal Dorza 报导Jamaat 领导人宣称,对“所谓的”战争罪犯,孟加拉政府并没有采取任何法律行动[Bn],民众凭什么要把他们叫做战犯?何况1974年的全国大赦,战犯份子已得到特赦。 但Eskimo 提醒我们[Bn],特赦并不是含盖所有的情况,它只能提供给那些并无特殊指控的人犯。第三世界观点引述专门调查巴基斯坦及其同谋战争罪行的战犯事实调查委员会特使Dr. Hasan,认为Muzahid的发言是公然撒谎。 有充份的证据显示这些人在独立战争中都渉及战犯行径,现在必须要有一套审判正义的机制来制裁他们。 1994年,全国人民调查委员会对于八名孟国战犯进行了诉讼(包括Ali Ahsan Muhammad Mujahid),并有一份总结报告,它说: 调查委员会在检示了被告人的罪行与相关法条后,作出以下结论:依照1973年国际战犯法庭判例,这些战犯应接受审判。为确保孟加拉主权完整、国家和平人权尊严永久保障,对这些战犯(杀手、共谋犯、战犯)必须采取正义行动。委员会强烈建议将其起诉。 但不知何故,后续的政府并没有采取任何行动。带头的评论者建议,此刻正是制裁战犯的时候了。事情过了36年,在缺乏充份的证据下,我们必须采取其它合适的处理方案,例如成立真相调查委员会。 博客们要求 ,不该让Jamaat 继续在孟国政界活动,因为他们的主要党纲是建立一个宗教领政的国家,这与现行的民主、司法、宪政、社会结构并不相容。有些博客还共同成立了一个名为 反Jamaat-Islami 网站来传达抗议心声。 大部份的文章放入1971年留下的录像和当时种族屠杀的新闻报导。ShadaKa放上了一些巴基斯坦军队杀戮的照片,说明Jamaat 和巴基斯坦合力要消灭孟加拉,并反覆重申这句话:“我们不会忘记,你们也别想忘记!” 原文作者:Rezwan 校对:FoolFitz

(短讯)巴基斯坦:请别在报纸上高谈阔论

  19 十一月 2007

巴基斯坦总统穆夏拉夫在媒体管制上越来越明目张胆,不止在日前要阿拉伯联合大公国关闭了GEO电视网*,现在还禁止巴基斯坦国内报纸讨论电视台被关闭之事。详情请见Pakistan Politics。 译注:GEO TV是一间座落于迪拜(Dubai)的巴基斯坦国际电视网,Pakistan Politics 称之为巴基斯坦的NCC;而阿联酋之所以对穆夏拉夫言听计从,是因为他们不久前才签订了一笔50亿美元的石油交易。 原文作者:Neha Viswanathan

巴基斯坦緊急狀態:沒有新聞、沒有互聯網

  10 十一月 2007

巴基斯坦总统穆沙拉夫(Musharraf)于11月3日宣布国家紧急状态。根据新闻来源指出,这意谓着基本的公民权利遭到中止。所有的新闻频道中止播送,行动电话讯号及互联网连线也被封锁。 在 All Things Pakistan有着热烈的讨论,这也给我们一瞥博客圈对此事的反应为何。 “巴基斯坦政策博客”陈述军队已控制了最高法院,包围各大新闻台,以及拘捕或软禁许多政治人物。这个博客评论这份国家紧急状态的宣告文。 在穆沙拉夫的紧急状态宣言(下见全文)中,他认定自己是军队的领导人,不是总统,鉴于国家的暴力状态急剧上升,遂执行戒严法。然 而,在文中严厉指责司法部升高暴力,且侵犯立法和执行机构的权责,陈述道:“某些司法部人员在打击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上,行使了超越立法和行政部门的职 权,藉此削弱政府和国家的决议,并稀释政府控制这些威胁的效力。” RedDiaryPk写道这宣告所确认的是--现任政权的意图以及军事统治的结果。 穆沙拉夫将军粗暴唐突违反宪法的攻击司法部、媒体和巴基斯坦人民,将现在政权的独裁性格带到了聚光灯下。这也证实了巴基斯坦若不将军队从政治中移除,绝不可能进展到任何型式的民主。所有试图和军队进入妥协或达成协议都只会阻碍为民主的奋斗。 SAJA论坛在文章中张贴关于此事的评论,提及印度的电视台认为这已经超过了国家紧急状态,这是宣告戒严法,因为国家的宪法失去效力。 Chapati Mystery 谈到国家紧急状态意谓什么: 下一步?戒严法。更多爆炸。然后耗尽国家过去八年来所累积的资本。辛巴威,我们来了。除非美国和中国终于觉醒,做些实质上外交的 作为。这样的状态令人寒心。让我们祈祷穆沙拉夫辞职离开政坛。最高法院宣布大选的日期、新政府解决俾路支省的问题、美国重新在阿富汗布署军队(以及维持军 队常驻)、巴基斯坦军队在城市和山间战斗。战争、混乱、不确定性。我高雅的读者,这些,将会是最佳方案。还有一个更可能的选择,是介于 2005年左右、罗伯·穆加比(Robert Gabriel Mugabe)领导的辛巴威,和1976年左右、甘地(Gandhi)领导的印度。我一定会被证明是错的。 在 Metroblogging Lahore,Pickled Politics 和 Metroblogging Islamabad的评论,KO写道这像是“回到专制独裁”: 这有点是矛盾修饰。巴基斯坦过去八年由军事独裁者执政,但独裁者保留了一些民主的装饰,像是言论自由,反对势力,不只在政治上,也包括了私人军队的归属(像是塔利班在全国四处漫游),诸如此类 Ali Eteraz 在 Comment Is Free一文中分析紧急状态的来龙去脉: 传统上,临时宪法命令是一道中止宪法的命令,中止包括立法及司法在内的基本权利,附以实施戒严法。穆拉沙夫的临时宪法命令只消解 了司法(因为它逾越了权限,介入反恐战争),也保留议会的完整。缩限的临时宪法命令,表示现况还不到戒严的程度;但也不能被理所当然地称为紧急状态,因为 这个状态包含戒严的宪法临时命令。这种居于中间的状况被称为“特殊紧急状态”(emergency plus)。 是的,这是社会再次起身反对巴基斯坦言论管制(Society Against Internet Censorship in Pakistan )的时刻。Awab Alvi博士发起一个活动,藉由建议将自己写作落格的权力由国际博客代为行使。 我想这是全巴基斯坦博客停止博客写作的时刻,要小心的是由于戒严法的实行已经生效,我们得小心行事 -把我们的写作权托付给国际记者及博客来协助报导,因为戒严法,我们不能在这里冒险写作。 举例来说,我把我的博客交给言论自由行动者...

巴基斯坦:进入紧急状态

  7 十一月 2007

今天巴基斯坦总统穆夏拉夫(Musharaff)宣布国家的紧急状态,部落客们忙着试图掌握最新的政治发展。据报导前往杜拜探视亲人的布托(Benazir Bhutto)已启程返回巴基斯坦。总统穆夏拉夫预期会在今日稍晚对人民发表说明。(这篇文章发布的时间是11月3号星期六晚间11点44分) 有见地的国际事务评论Informed Comment, Global Affairs 的 Manan Ahmed写道: 这个举动一点也不令人惊讶,考虑到巴基斯坦目前所卷入的混乱,从政治上:最高法院审议着“大选”的命运;到军事上:部族/军事冲突扩散到斯瓦特(Swat )和白夏瓦(Peshawar);以及意识型态上:俾路支省(Baluchistan)的分离主义;还有国际上:美国国务卿莱斯(Condoleezza Rice)已决定她要的民主。 根据临时宪法命令宣布国家紧急状态,采取这样的举动是因为近来的恐怖攻击、以及司法部释放可疑恐怖份子、司法部疏失的缺漏以及国家军队及警察士气低落。全文请参考这里。 自由巴基斯坦博客(Free Pakistan blogspot)上有段錄像是关于该国最近的情势,这里的连结是关于军队入侵最高法院。 Metroblogging Karachi说明在巴斯斯坦,如何及何种时机宣告国家紧急状态。 在binary-zero立即地报导全国的私人电视台报导遭到停止播送后,其中一些猜测国家进入紧急状态的传言,如今已获得证实。 甚至是国家媒体,包括巴基斯坦电视网(PTV)确认此项消息,宣布穆夏拉夫将军将在今晚对人民做出说明。 媒体和司法院已成为紧急命令的首要目标,几乎所有主要的私人电视频道仍遭到禁播,根据一家电视频道的报导,军队己进入最高法院大楼。 原文作者:Kamla Bhatt 校对:FoolFit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