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博客因污辱法官入狱

已归化美国的前新加坡公民奈尔(Gopalan Nair)因在博客上污辱高等法院法官,遭判处三个月有期徒刑,《海峡时报》报导法院在判决书中,称被告「中伤新加坡司法体制与机关」。

新加坡总理李显龙与资政李光耀先前控告民主党领导人诽谤求偿,最后由两人胜诉,据称奈尔为此在博客中污辱法官Belinda Ang。

据说奈尔(下图者)指控法官「出卖自己的肉体,…成为李光耀父子的手下,完全听命于两人」,奈尔在辩护状中,强调自己希望藉博客提升新加坡政治意识,他承认自己用词或许强烈,但并不后悔写过这些字句,因为内容都是事实。奈尔在法庭上为自己辩驳,遭法院以新加坡刑法第228条起诉,该条条文为「蓄意于诉讼过程污辱或干扰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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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尔判决出炉前,新加坡检察总长才以蔑视法院程序罪名,起诉《华尔街日报》亚洲版发行人与两名编辑,指称其社论「打击新加坡司法体制的公正、廉正与独立」。

路透社报导,与政治、种族、宗教相关之言论自由在新加坡受严格管控,政府则强调管控言论自由为必要措施,才能维持国家社会与政治稳定,批评者则称此为误用司法制度。

校对:Portn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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