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电影产业最近批评刚修正的电影法[印度尼西亚文],严重限缩创意发挥空间,产业存续也受到政府严格监控。
若这项法律严格执行,国内正在兴盛的电影业肯定将转向。
影评人Totot Indrarto投书[印度尼西亚文]当地期刊《Kompas》:
自从草案曝光后,许多电影界人士都透过各种合法途径,表达对法律内容的异见,例如禁止拍摄某些内容的题材;限制制片使用规 定的人 力与科技;拍片前必须先登记影片名称、情节与制作计划;审查单位仍有巨大权力;电影业人员必须获得专业组织或学院证书;电影发行、放映、存档与进出口都掌 控在政府手中;多项可怕的行政禁令与刑罚。
电影法内容充满官僚、过度与压迫,法条目的是为剥夺印度尼西亚电影产业的力量,电影业要求将相关问题回归专业人士手中。
有些专业人士担心,新法将造成大批劳工失业,因为其中规定从业人员必须获得相关证书。
Iman Fatah怀疑这项法律是否将让他找不到工作:
第68条将造成巨大冲击,因为在印度尼西亚,多数电影从业人员都是自学或依靠经验,因为国内缺乏正式学习管道,像我这样自学出身的音效师该怎么办?我是否从此都不能再做配乐了?
Herman Saksono指出,下议院虽然在书面上立意良善,希望保障电影业生存,但却选择错误的道路,他认为要求电影院播出影片需有六成国产,实在是保护主义过头:
首先,我们都同意保护国家潜力是重要工作。[…]
但保护主义过度将会造成夜郎自大,当六成上映电影需为国产,电影公司将制作品质低劣的作品,只为填满下议院要所要求的配额。
结果导致我国电影品质恶化,量大于质,其实九成印度尼西亚电影质素都很糟,故烂电影将会不断出现,这不是假设、而将是事实,就像九零年代初,政府也曾要求本地电视台七成节目自制一样。
他还提到,电影业需要更大空间,才能拓展更具创意的氛围:
或许下议院忘了,为了在全球创意产业中竞争,人们需要增加表达空间、减少官僚制度,而不是找捷径或用数字骗人。
记者兼影评Wina Armada Sukardi认为,新法内有几项弱点,将限缩目前电影业扩张与进步:
第四,现有审查制度仍使用删剪手法,而非采行分级制,虽然目前已有年龄分级制,但制片仍需跟随审查单位的「口味」,导致分级制也成了半调子。[…]
第六,政府角色太重,几乎出现在所有电影拍摄阶段中,政府介入项目不只是金援或策略,几乎每个项目都有份,故电影人掌控与表达的空间所剩无几。
不过他也提到,电影业不该为此一片哀嚎,该认为这是个教训,未来产业界才会团结捍卫言论与表达自由:
新电影法让国内电影从业人员再度学到一个教训:不要忽视其他电影专业人士的权利,电影人这么久以来似乎都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只有自身受到影响时,才会有反应。
这次反而是非电影业人士认真反对这项新法,为国内影业争取更多言论自由与有利条件,包括亲民主人士及文化记者都密切追踪这则消息,后来也有一小批制片跟进。
在这种被动态度下,他人自然会依据本身想像,左右国内影业发展,故因为电影人不够积极主动,这部电影法于是成为他们得付出的代价。
许多反对新法的人士都参与网络连署,也为此成立Facebook群组。
校对:Sou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