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16日,马其顿国会通过修改电子通讯法,侵犯民众隐私,修法后,内政部时时可进入电子通讯网络,违背宪法根本精神,对于该法造成的负面影响,请见Metamorphosis: Foundation for Sustainable ICT Solutions网站发表的文章「呼吁保障马其顿公民隐私」。
BoingBoing刊登一篇文章,题为「马其顿实施全面性电讯/网络监听」,开头提到:
一位读者写道:「电子通讯法修正案今日于马其顿国会表决通过,120名议员中共有91人出席,55人赞成,9人反对,其余弃权,在支持政府监控的原则下,政府将合法进入电子通讯网络(以电讯及网络供货商为主),要求供货商开放内政部任意下载流量数据,并藉由设备截取电话、网络及各种机器数据传输的内容,我提供的连结来自一个非政府组织,希望提高社会对此事的意识,但可惜政府不太在乎独立思考,故对整个计划视若无睹」。
全球之声作者Filip Stojanovski在Razvigor博客中,节录宪法内容,文章题为「马其顿宪法1984号修正案」:
提醒各位,以下是宪法第17条:
一,保障通信及其他通讯模式秘密与自由。
二,唯有法院裁决通讯内容涉及刑案调查,或是攸关捍卫国家利益,才能避免上述保障。
他接着提出对这项法律的见解:
政府采取的这项行为,造成极大负面影响,政府如今不需取得法院命令,即可合法监听,不仅无法避免可能滥权,也无助于国家的国际声誉。
他在文末呼吁:
大众有必要了解这项法案的后果,并表达自己的看法,各位若在乎自身及亲人隐私,就积极关心此事,传递信息,未来一同加入保障个人资料的行列。[…]
有办法得到赞成与反对的议员名单吗?若能寄电子邮件或在Facebook档案上留言更好,让他们知道你我的看法,当然,别忘了提醒识字的朋友看看宪法内容,至少一次也好。[…]
人们亦在Facebook网站上建立群组,要求「撤回不民主的电子通讯法修正案」。
如欲了解相关讨论,请在Twitter网站搜寻#privatnost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