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導 關於 Technology 科技 來自 四月, 2007
(短信)斐济:首次博客聚会
博客「数位斐济」写道,他们在首都苏瓦首次举办部落客聚会,虽然与会者不多(总共只有三人),但他们依然「聊得很愉快,话题天南地北,包括政治、家庭背景、出租车司机、Hi5社群网站等,噢,当然也包括写博客。」
中美洲自由贸易协议:哥斯达黎加的不同观点
校稿:abstract 编者备注: Juliana Rincón Parra曾为我们揭露对于哥斯达黎加当局承认中美洲自由贸易协议引起的大规模反弹,然而圣荷西当地的Roy Rojas坚持我们也应展现哥斯达黎加国内和其部落圈对中美洲自由贸易协议的支持,以下文章是由原文为西班牙文所翻译。 过去两年在中美洲及多米尼加共和国,许多政治议论集中在来自美国所提出的自由贸易协议衍生的利与弊;自外于相关国家,哥斯达黎加是唯一未签署中美洲自由贸易协议的国家,这是由于少数党的反对并试图绑架立法院及阻扰所有国会进展。 实际上在已签署的国家 – 以尼加拉瓜及萨尔瓦多为例 – 对美国的出口额大幅增加且失业人口并未如同反对人士所警告的上升,使工会不支持与一个如同消费者国家的美国交易的恐惧,难道是此刻哥斯达黎加已经每年出口数百万美元吗? 为何这么多诸如美洲开发银行(I.A.D.B.)与中美洲经济整合银行(BCIE)的经济学者与专家专注在此议题?如工会所坚持的:“其中某些人可能弄错了并宣称想要将我们带入灾难里”,这简直难以置信;我们不可以对一个像美国的广大市场紧闭大门,虽然目前因为我们「加勒比海说法的提议」(译注:由委内瑞拉和古巴所提出的玻利瓦尔替代协议取代美国所提出的 CAFTA )而遭到排除在贸易协议之外,但这计划随时可能被取消,此外我们将会被排除而无法输出我们的农产品、科技产品以及纺织品到一个养育数以千计哥斯达黎加人的市场。 根据经济部提供的数据,国内纺织厂无力与免关税就能输出产品至美国的其它制造业国家竞争而败退,13,000的人也将随之失业,这些离开哥斯达黎加的企业,接着将会在已签署协议地区的其它国家设立;此时在哥斯达黎加的部分地区,纺织部门扶养将近78%的工作者,在2007年自哥斯达黎加的织品输出额相较于前年减少11%,同时在部分中美洲自由贸易协议区域的国家,织品输出额增加了17%,这使我们怀疑是否协议真的无法对我们有帮助。 现在最有争议性的议题之一就是开放电信产业以增加竞争(这不等同于私有化),关于这个主题有许多观点存在,就像Fusil de Chispas经常参考有多个电信服务供给者的其它国家的数据,例如这则布告指引读者阅读一篇来自在线杂志 “机密” 的文章,这则文章指出在哥斯达黎加我们享有低关税,即使我们在全世界每人手机使用排第三。 在2000年时,科斯大黎加的手机服务关税是中美洲最低,比次低的萨尔瓦多还低50%,这是根据尼加拉瓜的南方贝尔公司提供的以服务质量卓称的在线杂志 “机密” 所出版的详尽报导。 因此,假如我们清楚我们不会拥抱私有化,而且我们所拥有的只是更多的竞争,那么为何恐惧让其它企业提供手机及网络服务呢?假如目前的供货商”ICE”是这地区及几乎世界最便宜的,那么假如其它企业也进来又怎么样呢?竞争造福所有的用户,ICE或许将改善他们的服务而外国的服务供给者将必须以其低价竞争,一个哥斯达黎加青年们的组织 「青年发展协会」 有一个部落格主要在讨论自由贸易协议(如:「论大学与中美自由贸易协议」、「跨国投资者仲裁」、「我们的发展在哪?」…等),这显示了一个在自由贸易主题上意见多样化的清楚范例,当抉择的时刻到来时,没有人可以说毫无任何信息。 支持自由贸易协议并非意味着我们支持北美政府,也不代表我们同意它各式各样的国际政策,但我们体认到小国家需要商业伙伴,我们需要他们的市场而且我们需要进入他们目前没有管制的市场的保障权利条约,借着条约(签订),我们拥有不容许他们在未来阻扰我们进入的契约。
阿拉伯:控告博客已成流行趋势?
校对: Justin 一名阿尔及利亚官员控告博客Abdulsalam Baroudi,指控其文章涉嫌诽谤,这也是该国首度有博客因网络言论而吃上官司。 Baroudi对此相当冷静,认为不需要担心: 我已收到Tlemcen省要求我出庭的传票,Tlemcen宗教事务官员指控我在2月20日时,在自己的博客The Province of Tlemcen上张贴名为「Al Sistani出现于Tlemcen」的文章,内容涉嫌诽谤。 这名官员先请示政府获准后,才对我采取法律行动,这也让政府开启控告博客之门。 刚好先前还有监督各国表意自由的机构发表2006年报告,指称阿尔及利亚的网络使用者拥有高度自由,另列举埃及、突尼西亚、沙特阿拉伯、叙利亚等四个阿拉伯国家,认为这些政府限缩人民在网络上表达意见的自由。 Baroudi表示记者将会聚集在一起,共同讨论这个案件: 我不会因此感到害怕,因为我确信可以在法庭上拿响应有的权力,博客当然不是不可受批评,宗教事务官员先前禁止伊斯兰教长(Imam)在公营广播电台发言时,我就曾批判这项作法,政府不该禁止教长为真主阿拉传教,如果他们控告我「未侮辱宗教」会更好,我猜想如果我真的在博客上侮辱各个宗教,宗教事务官员可能还不会控告我,因为在他们心中,自己的地位比宗教更加神圣不可侵犯。 摩洛哥博客Mohammed Saeed Hjiouij依照原订计划,在3月25日至31日间介绍他最喜爱的博客。 例如这天他便选了埃及的博客兄弟Ahmed Gharbeiya及Amr Gharbeiya: 两人是埃及相当知名的重要博客,尤其Amr Gharbeiya可说是以阿拉伯文书写博客的先驱,涵盖题材广泛,而且在社会上也很活跃,在德国之声2005年国际最佳博客大赛(BOBs)中,也荣获最佳埃及博客的奖项,他最近成立了「离开我们(Sebona)」网站,抗议一名埃及法官有意封锁多个博客与网站。Ahmed Gharbeiya的表现也毫不逊色,我对博客该是什么样子有些了解与想象,而在众多阿拉伯文博客中,我个人觉得他的博客是少见符合心中标准者,唯一的缺点是他不太常更新。 「离开我们」这个网站建立的目的,是因为埃及法官Abdel Fattah Mourad提起一场诉讼,要求封锁埃及21个博客与网站,认为其内容危及国家利益与侮辱总统穆巴拉克(Hosni Mubarak)。 另一位国际最佳博客大赛得奖者Jar Al Qamar刚回到埃及,他前往美国两个礼拜期间,不断听闻前花花公子女郎安娜妮可史密斯(An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