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月, 2007

報導 關於 政治 來自 六月, 2007

乌克兰:政治事务过量

  10 六月 2007

4月2日,乌克兰总统尤申科(Victor Yushchenko)宣布解散国会并提前选举,但总理亚努科维奇(Victor Yanukovych)及其盟友则主张总统无此权力,(这里与这里有 先前全球之声的报导)。本周,尤申科将新上任的检察总长皮斯肯(Svyatoslav Piskun)解职,他的立场亦倾向亚努科维奇,内政部长图什柯(Vasyl Tsushko)因此指控总统滥权,镇暴警察则搜索检察总长办公室,尤申科的回应则是将内政部下辖军队改由总统直接指挥,亚努科维奇同样批评总统作为,内 政部则表示将拒绝接受此项命令,引发外界不解,究竟内政部下辖军队的指挥官为何人,隔天尤申科将更多军队调往首都基辅,不过多数在途中便遭代表政府的交警 拦下。 此次冲突极为复杂,结果也尚未浮现,不过有一事可确知,无论这些政治人物究竟是代表何种政治势力,民众都深受政治事务过量(及气候异常炎热)所苦。 当地新闻周刊《Korrespondent》两位记者于5月25日时,在部落格(RUS)上提及乌克兰近来的政治与气候情况,以下为部分内文。 《Korrespondent》总编辑Vitaliy Sych: 我觉得,政治人物所见的现实已与我们毫无交集,一切都结束了。 我们在电视上所见情形是:国会打算弹劾总统,总统企图开除总理,宪法法庭法官遭指控收取数百万贿款。观众看了之后心想:那又如 何,一切都已失去意义,重要的政治消息那么多,多到已失去所有价值,如果明天电视上播出总理或总统闷死并吃掉三个婴儿,人们的反应也只是:真是有趣啊。 乌克兰政事已变成一出肥皂剧,永远不会下档,对人民生活也不再有任何影响。 本地企业家对此早已心知肚明,过往选举将届,都会使多数重大计划延后一年,但现在人们早已不注意选举,因为选举已成常态,昨天我 读着英语的《基辅邮报》(Kyiv Post),我也曾在那间报社工作,乌克兰从未像今日一般,吸引如此多外资前来,从前大概每个月报上会有一间消息,报导市场上新增某件大型投资案,现在每 周都有五、六则类似新闻,就连国际评等公司的经济预测报告中,乌克兰也已终止跌势。 一般而言,政局不稳会使人感到焦虑,但现在人们一点也不在乎。 一切都结束了,政治已悖离人民生活。 但拜托告诉我一件事,如果我明天出城去烤肉过夜,而政府刚好宣布首都进入紧急状态,他们还会让我回到市区吗? 《Korrespondent》国家版编辑Olga Kryzhanovskaya: 昏昏欲睡的王国 这个国家频临紧急状态,三权分立下的两权已失去其合法性,神奇的是基辅市区内却毫无任何迹象,感觉不出紧绷氛围,人们平静地讨论 周末行程,没有人急着看新闻,经过两个月的政治冲突,似乎所有人都已对政治高层动态失去兴趣,夏日、高温、啤酒,没人想管政治。经济正常运作,银行、商 业、地铁都营运如常,彷佛什么问题也没有,新闻报导检察总长办公室遭突袭搜索,就好像是另一部成龙主演的动作片。醒醒呀,大家,以愤世嫉俗眼光看待政治人 物有时是好事,但完全冷漠或毫不关心便有些危险,回想2004年的情况,如果当时没有数千人走上街头掌控局面,国家会发生什么事?如果只有300名走路工 站在独立广场上,而非30万公民,根本就不会有圆桌论坛,也不会有任何妥协,除非我们现在再度拾起公民身分,否则政治人物只会继续让国家空转,不愿寻求解 决之道。 更新消息:不久后,乌克兰领导人宣布达成协议,订于9月30日举行大选,总统尤申科表示,政治危机已告落幕。 作者:Veronica Khokhlova 校对:Portnoy

叙利亚:自由与人权的黑暗一周:回到审查制

  4 六月 2007

作者:Yazan Badran 译者:nausicaa 校对:Portnoy 对叙利亚的自由和人权来说,上星期绝对是黑暗的一周。先是活跃的律师兼人权份子Anwar al-Bunni 因“散布怀有敌意的讯息与参加非法政治团体”的罪名被判处五年徒刑,接着当权政府对异议份子的打压更形加剧,Dr Kamal Labwani以“破坏国家安全”遭判无期徒刑,附加十二年的劳动。极为讽刺的是,正当所有的政治犯遭受审判的同时,离国家安全法庭(State Security Court )十五分钟车程的不远处,总统Bashar al-Assad正向新选出的国会议员发表演说,在这场会议上,新科议员们第一次正式行使职权来提名总统进行连任,最后的结果将在这个月不久后的公投决 定。 当我正在写这篇报导的同时,从大马士革(Damascus)传来Michel Kilo 和Mahmoud Issa被判处三年徒刑的消息。这两位经验丰富的社运份子遭判处“散布错误讯息、鼓动宗派冲突、削弱国家情感”的罪名。 这是自2001年的“大马士革之春”(Damascus Spring)以来,当权政府对公民自由和社运份子最严重的一次打压。 上星期稍早,在Anwar al-Bunni的判决下来后,大马士革中央监狱(Damascus Central Prison)Adra Prison的犯人向世界发表了公开声明和一封信,叙利亚部落圈里许多人也在自己的部落格转载这封信来替这些诉讼案寻求声援。 节录自Fares的 Free Syria里,信的内文如下: 律师先生Anwar Al Bunni、作家Michel Kilo、医师Kamal Labwani、社运人士Mahmoud Issa以及 Faek Al Mir、还有已被独自监禁六年且无法和外界接触的教授 Aref Dalila,我们是大马士革中央监狱里一群有良知的囚犯。在2007年4/27 Anwar Al Bunni的判刑确定后,我们要向你们以及我们的家人朋友和所有的人、团体、委员会、组织、联盟、政党和在叙利亚及阿拉伯世界的阿拉伯人、库德人、亚述人 的政治团体表达谢意。对所有为了我们所遭受的逮捕和审判,以实际抗议行动支持我们,以及拒斥对我们的同伴Anwar Al Bunni的指控的官方代表、国家、媒体、网站等,我们要向你们道谢并致敬。 Labwani判处十二年徒刑一案尤其使人震惊,不仅是由于过于严厉的刑罚,也因为Labwani医生所遭受到的不人道待遇。 Dreamhouse的Abu Kareem 表示: 叙利亚人什么时候才会到达忍耐的极限?要怎样的事情才能让他们火烧屁股感觉到事情的严重性?等到他们觉醒时刻来临前,Labwani、Kilos和其他勇于向权力说出事实的人仍将是这个多疑且暴虐政权的攻击标靶。...

日本: 谁是我亲生父亲? 日本的认亲300天黄金期限

  4 六月 2007

作者:Hanako Tokita 校对:Portnoy 五月上旬,日本政府宣布,他们将要颁布一项新的规则,藉以认定在母亲离婚后300天内所生孩子的父亲为谁。紧接在这项新规则颁布后的则是,一群单亲的离婚妇女提起的民事诉讼进而引起国会的争论。 日本于1898年所颁布的民法第二篇第772条规定,于母亲婚姻成立后200天或超过200天后,所生之子女或于母亲婚姻结束后,300天之内所生之子女,被视为系于母亲先前婚姻中所怀之子女。而这代表着,该子女应入其母亲的前夫之户籍或其夫家之户籍, 这项规定使得许多的单亲母亲及其他有涉入的人,感到十分的无奈、苦恼。为了要证明该民子女与前段婚姻的丈夫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前夫必须要出庭作证。但, 许多的单亲母亲并不想与他们的前夫有任何的接触,更不希望他们的孩子被登记于前夫的户籍中。在这样的案例中,子女大多因此没有户籍。 根据司法院粗略的估计,每年大约有3000个孩童在这样的情况下出生。这些没有户籍登记的孩童无法收到如健保及补助金等许多的社会服务,并且也无法被核发护照。 是否遵循政府这项规定的争论,已经在许多的部落格上引起相当的争议。一位不具名的部落客觉得,法律根本没有修改的必要。 如果一位妇女坚持自己的孩子是属于新的丈夫的,那我们就来好好的想想吧! 一位妇女就在她离婚之后(也许是一天之后) 有了新的男朋友,然后怀孕并且再婚。这听起来有可能吗? 很清楚的是,这位妇女早在她离婚前就不忠了。即使不是这样,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为何一离婚就怀孕了? 我所能想到的只有,这都是他们自己的错,这项法律到底哪里错了? 更者,妇女被禁止再婚的期间已从180天缩短至100天了。在三个月内再婚的婚姻,很有可能最后也会以离婚收场,不是吗? 嫁给一个你不是非常了解的对象….如果,他们坚持他们十分了解彼此,那我就不得不怀疑那位妇女的忠贞度。这方面的法律都不够好。事实上,我到觉得应该要更 加的严谨才是,举例来说,如果一位妇女离了婚而且有了小孩,那她就不应该再婚,或是做其他类似的事情。我们在电视上看到的虐童案,几乎100%的是发生在 已离婚的父母或未婚的情侣所组的家庭中。很清楚的,有了孩子还再婚是有风险的,无辜的孩童被他们所信任的父母亲背叛或虐待。难道这样的情况不是更令人担心 吗? 但在另一方面,Toranekojiji 写到,法律是走在时代的后面,并且请求法律的松绑。 这个决定于母亲离婚后所生之子女父亲为何人的“300 天规则”,是承继了明治时代时,所制定之民法的基本要义,这项规定是基于一般怀孕期间所制定的。然而,即使是在离婚后所怀之子女或是早产等情况,只要是在 离婚300天内所生之子女,皆会被视为前夫的子女。 离婚不必然为理所当然的简单,其实离婚的调解在某些案例中会有所拖延,尤其是当妇女要逃离她丈夫的暴力虐待时,而这样的案例并不罕见。 即使是在离婚前怀孕,也可以藉由着DNA的检测、仲裁的纪录,及可证明夫妻早已分居的居住地之登记,来判定所怀之子女的父亲为何人。 在司法院的修正草案中,若一名妇女获有可证实其系在离婚后才怀孕的医生证明。那她的孩子将可以被视为是其新丈夫的子女亦或为私生子。虽然这样的草案对旧法已有所修改,但是大多的案子并不会依照这样的规定来解决。 一项修正离婚前怀孕的法案,因为极端重视家庭价值的保守派而被制止。Nagase Jinen法官提起了“不贞与性道德”的争论,而自由民主派则是就限制妇女再婚期间强烈的反对。 我们应该有所修正,使那些已在其先前婚姻受尽折磨的妇女,不再因为他们子女的户籍问题,而再次的被受煎熬。我们不应以最近的修正案作为这项争议的结论,而应是要以更宽广的角度来修改法律,藉以帮助更多的妇女以及他们子女。